李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调解案 ——四步调解法化解婚约纠纷
关键词
民事 婚约财产纠纷 返还彩礼 “听”“辩”“劝”“让” 四步调解法
基本案情
李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。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,期间,李某产生部分支出。李某在订婚宴举行前给付赵某现金5万元,其中,购买“五金”花费3.7万元,剩余1.3万元在赵某处。订婚宴当日,李某给付定亲礼金11.2万元,订婚宴花费0.5万元,因定亲支付赵某父亲0.25万元,赵某因病住院花费0.25万元。后赵某提出分手,双方对于返还彩礼数额不能达成一致,李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赵某返还定亲礼金及其他费用共计17.2万元。
处理方式方法
征得当事人同意后,法院将案件指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 解。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后,运用四步调解法进行调解。
一是“听”。调解员通过与当事人电话沟通,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及意见,总结双方之间的争议焦点为:1. 对彩礼的范围,双方各执一词。2.赵某有过孕育流产史,双方对是否对方有过错以及返还的比例存在争议。同时, 经沟通了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较深,赵某情绪较为偏激。
二是“辩”,调解员聚焦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当事人的性格特点,与指导法官沟通后,制定了调解方案。根据调解方案,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,使双方当事人对于纠纷化解结果有合理预判。
三是“劝”,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年龄偏小,思想不成熟, 情绪偏激。打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,是化解矛盾的关键。调解员多次采取“背靠背”“面对面”的调解方法,对于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,安抚双方对立情绪,平衡双方利益,本着“好聚好散”的原则,劝解双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,树立正确的婚恋观。
四是“让”,通过数次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。
处理结果
赵某自愿返还李某彩礼及购买 “五金”费用 10 万元, 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一次性解决。
解纷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2 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 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(法释〔2020〕22 号) 第 5 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》(法释〔2024 〕1 号 )第 2 条、第 3 条、 第 5 条
解纷要旨
婚约财产纠纷关系百姓切身利益,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,如果不能及时化解,易激化矛盾。本案中,双方对于彩礼的范围以及返还的比例各执一词,且一方当事人情绪偏激,如果处理不慎,将引发一系列的衍生矛盾。在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借鉴“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”,创新运用“听”“辩” “ 劝”“让” 四步调解法,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, 又从 “ 情”入手,逐步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,解 “ 法结”、 消“心结”,做到案结事了。